密度計的使用范圍廣,用于測定各種酸堿、鹽類水溶液的密度。如酸中的硫酸、硝酸、鹽酸以及某些無機酸或有機酸等溶液,堿類中的氫氧化鈉(燒堿),氫氧化鉀等水溶液,鹽類中氯化鋅,氯化鈉等水溶液,用于測定甲醇乙醇、C4H10O等溶液,以及汽油、煤油、植物油、石油醚等液體的密度。 石油密度單位是千克每立方米(kg/m3),也是采用克每立方厘米(g/cm3)或克每毫升(g/ml)。密度計標準溫度為20℃的液體中使用使,密度計指示該液體20℃下的密度。
物體的重力將物體拉向地面,但是如果將物體放在液體中,一種名為浮力的力量將產生反方向的作用力。浮力的大小等同于物體取代的液體的重力,或者說是排開的液體的重力。
密度計重力是一定的,根據浮力的變化上浮或下沉。一個功能完好的密度計在放入液體足夠長時間后處于漂浮狀態(前提是測量液體密度不超過其量程),此時浮力向上推的力量等于重力向下拉的力量。
密度計的重力不變,其上浮或下沉可以改變其所受浮力的大小而達到平衡。當重力大于浮力時,密度計會下沉,浮力增加;反之密度計上浮,浮力減小。當它浸入不同的液體中,因浸入深度不同而示數不同。密度計底部的鐵砂或鉛粒可用來保持平衡,也調整了其重力大小。
密度計讀數下大上小是因為:F浮=G=mg=ρgV,密度計進入液體越深,排開液體的體積V也就越大,而g一定,故此時液體的密度就越小。所以密度計讀數是下大上小,其示數表示液體的密度,單位為克/立方厘米。